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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轉行政院函有關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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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行政院函有關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一案。


相關檔案

轉知公文-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PDF
行政院函.pdf
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pdf
說明-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pdf


發布時間: 2023-12-07 14:22:40
發布單位: 鶴岡國中人事室


地址:363苗栗縣公館鄉鶴岡村178號
電話:037-226204
傳真:037-23400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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