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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自110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以下簡稱疫苗接種假)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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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二、基於防疫需要,各級機關(構)學校人員如有接種疫苗需求之請假規定,分述如下:
(一)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者,均得給予疫苗接種假。接種者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免具就診或其他證明請假。
(二)疫苗接種假乃為防疫應變緊急處置之特別措施,各機關(構)學校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成、核)或為其他不利處分;疫苗接種假不予支薪。
(三)如因接種後不適而無法工作之天數,超過核給疫苗接種假天數,回歸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其所請之病
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成、核)計算。
(四)另除申請疫苗接種假外,亦得依現行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以事假、病假、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


相關檔案

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總處函).pdf


發布時間: 2021-05-11 15:21:46
發布單位: 鶴岡國中總務處


地址:363苗栗縣公館鄉鶴岡村178號
電話:037-226204
傳真:037-234001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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