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圖片

網站地圖

字級設定


 現在位置:  首頁 / 最新消息  
一般公告-轉知公文-為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及第10條規定,請貴屬公職人員執行職務遇有利益衝突情事時,請確實踐行「書面通知」機關(團體)及「自行迴避」法定義務,並依法停止執行該項職務。
首頁 列表 開新視窗 前往友善列印頁面
點擊 複製連結 開新視窗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平台

轉知公文-為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及第10條規定,請貴屬公職人員執行職務遇有利益衝突情事時,請確實踐行「書面通知」機關(團體)及「自行迴避」法定義務,並依法停止執行該項職務。


相關檔案

轉知公文-為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及第10條規定,請貴屬公職人員執行職務遇有利益衝突情事時,請確實踐行「書面通知」機關(團體)及「自行迴避」法定義務,並依法停止執行該項職務。.pdf


發布時間: 2022-08-04 16:36:49
發布單位: 鶴岡國中人事室


地址:363苗栗縣公館鄉鶴岡村178號
電話:037-226204
傳真:037-234001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19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