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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轉知公文-教育部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溯自111年8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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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文-教育部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溯自111年8月1日起生效。


相關檔案

轉知公文-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pdf
教育部函.pdf
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給假事實處理說明一覽表.pdf


發布時間: 2022-09-30 10:09:43
發布單位: 鶴岡國中人事室


地址:363苗栗縣公館鄉鶴岡村178號
電話:037-226204
傳真:037-234001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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